| 1996年10月,以北京市经委下属的国办所京工律师事务为依托、以北京鹤鸣日新市场拓展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持,开始启蒙全国律师事务所上网活动,并以发展500家知名的律师机构作为将来的网络联盟作为目标。该设想得到了时任全国律协会长的任继圣任老、司法部宣传司吴明德司长的热情支持。 1997年1月,全国包括港台各大报纸登出中国律师上网消息,当时使用的域名为lawfirm500.co.cn(后来CNNIC统一升级为lawfirm500.com.cn,但1999年以后放弃了该不伦不类的域名——1996年注册时CNNIC无数没道理的规矩,只能以公司名称的汉语拼音或经批准的英文名做域名,行业名不允许,就这破烂名字还是经过一番周折才通过的)当年在全国发展律师事务所70多家,包括北京大成、安平城、华贸、李文、环中、南宁刘晰、青岛文康、德恒、正阳、湖南启元、山西新国泰等一批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其中。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成效,多亏法制日报王丰斌、《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明(千古洲)、编辑刘志军及其他诸多朋友的热心相助,容当后报。
1997年秋,一期即投入数万美圆,开通网络电话,这在当时是中国最早实现PHONE-PHONE的语音通信和传真的网关系统,为联系国外提供了相当大方便。一年半后,中国电信开始使用本系统进行商用网络电话试验。
1998年1月,创办中国仲裁网china-arbitration.com,多年来,仲裁网与贸仲、海仲,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成都等仲裁委员会建立了紧密联系,仲裁网很快成为全球了解中国仲裁的最主要专业门户。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2003年特为中国仲裁网题写了网名;2006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誉副主任唐厚志和著名法学家、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梁慧星先生受聘担任该网专家顾问。
1999年1月初,当时网上内容稀少、站点间互相抄袭,为让国人明确网上著作权规则,将著名的检察日报推上北京一中院知产庭,此案与99年3月在海淀法院立案、与本案同一天审理的成都商报案并称中国第一起网络著作权案。此后,当时惹起此案的检察日报电子版负责人、现方圆杂志主编赵志刚与本网有关人员成了非常好的朋友,多年后其发表过一文追忆此事,每每读来令人感动。
1999年春,当时著名的ISP北京讯合意欲进入律师信息化领域,协商不成后被我们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海淀法院,不知为什么,当时海法李东涛法官召集了京城不少媒体报道这例他们称为第一起网上不正当竞争案的小事,并当庭宣判我方胜诉;
1999年夏,提出中国的法律保险概念,并命名为“金律法律保险”(简称“金律”)对应的域名为
goldenlawyer.com (goldlawyer.com作为保护性注册),因为golden为英语“金色的”,同时又有“优秀的”意思,“金律计划”就是要让客户认识、选择优秀的律师,驱逐劣质律师,之后与北京融世、众联等律师所的老板反复修改服务章程。
2000年春,枣庄电信的枣庄信息港法律热线大量抄袭已改为goldenlawyer.com的站点内容,经北京二中院、北京高院审理,最终以枣庄电信赔款结束;此后,枣庄信息港法律热线栏目似乎一蹶不振。
是年春,最高法院蒋副庭长(现庭长)非营利性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站点开工建设,因我们拥有ip.com.cn
域名,最适合做知识产权站点(那时IP电话也刚兴起),并且当初曾热衷于知识产权,为此双方曾探讨过合作,蒋副庭长还破费了一次请客。虽然今天我们对大陆的知识产权因失望而失去了兴趣。
2000年夏初,北京市司法局发文“指导”北京市近500家律师事务所每家交纳至少1000元给北京某公司制作网页,使得北京律师上网呈飞跃式发展。如果从商业角度看,不正当竞争嫌疑甚重,但从加快律师信息化方面看,亦有积极的一面。
2000年,注册“金律”法律服务、互联网法律咨询、金融保险等类别的3个商标(第42类、第42类、第36类);注册“赛博士”法律服务、商业咨询类2个商标(第42类、第35类)并在2001年下半年开始陆续获得商标证。
2000年10月,国家管制Internet的规定甫一出台,立即办理ICP备案证,这在律师事务所中是罕见的。
2001年夏,建成内部差旅系统(万商旅行网),大大提高了后勤保障工作效率。同时,预约服务电信系统开始申请发明专利。
2002年春,依托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goldenlawyer.com全面改版,
增加在线服务功能,律师可完全在网上工作,客户也可不来事务所而直接通过网络获得服务。
2002年夏,律师楼律师一致同意以各种方式抵制律师低收费,但同时给善于理财或支付能力不强、法律纠纷不多但有需要者提供另外的选择即法律“保险”。民主就是给人以选择,我们给社会提供了制度上的选择如果他不利用,不能怨天尤人。
2003年秋,开通网上支付,客户可通过首信网络支付接口向赛博士律师楼支付律师费用,购买金律法律“保险”,使得持有任何银行卡的客户都不必为几千元钱却大热天跑到邮局、银行或事务所亲自交费。专利初审通过。
2004年冬,在全国各地“一元律师”风起云涌的形势下,静观其变。仅仅是提供有限法律咨询、出庭另收费的“一元律师”与我们的不但提供日常免费咨询、而且提供不超过两次的律师免费出庭服务相比,迥然不同。
2005年5月,开通中国移动全网和北方十省小灵通的法律短信,同时开展“定法律短信送金律法律套餐”活动,使客户获得极大的实惠。
2006年1月 百年来屡开改革、民主风气之先的广东其当地报纸羊城晚报捕捉到这一新生事物并予以报道。而北方多还沉浸在托人摆平打点思维定势的麻木中...转载的:S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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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
无数大小公司肆虐抄袭本站,权利人开始打击侵权,每每让侵权者得不偿失;当然,在如此执法体制下,自己也得不偿失。双输的结局是中国人越勤劳越受穷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