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商旅行网使用协议

    万商旅行网是赛博士律师楼后勤保障部在澳大利亚商务管理集团(简称“澳商集团”)多年行销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推出的面向律师及其客户内部使用网络。万商旅行网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与律师签约并需要出差的客户如果使用本网络,我们将提供协助。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兹订立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

    1、乙方所有基于国际互联网、与甲方签约的享用局域网的乙方网上及相关预订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有知法的义务,因乙方任何违法行为而使预定无效,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注册并使用万商旅行网之前请仔细阅读下面各条款,乙方注册并使用万商旅行网及相关服务即意味着已默示接受了下列全部条款,如乙方对条款的任何部分有任何异议,请暂时退出使用,并及时与甲方联系磋商解决办法以达到双方共同目的;甲方不强迫会员接受全部条款,乙方可以单独与甲方签定协议

    2.甲方特别提醒乙方:因网络传输的特性决定了信息偶然的非即时性,因此,特别重要或非常紧急情况下或需要会员给需要监护人照料的人进行预定,应通过电话进行实时的查询和预定,以免耽搁。基于此,甲方暂不处理本条所述情况的网上预订。 甲方所发放的任何宣传品,都只代表当时一段合理期间内所标明的价格、数量或品质,对于将来只有参考意义;由于印刷错误造成的价格或数量、品质错误,以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当时的情况为准并不令行通知。乙方有义务在接受服务前询问价格、数量和品质。

    3.如乙方在Internet上申请后成为万商旅行网的会员,则有义务对自己的帐号名称及密码严格保密,非因甲方故意或属于第三方入侵系统原因造成会员帐号和密码之泄露,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4.乙方在网上进行的任何预订,应填写相关个人真实资料和经常联系方法,如因资料不清或不详造成的不能完成预订及无法得到积分项下的其他服务,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5.按照现行中国民航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航班及机票管理规定、规则,实际操作中网上订票时间应早于航班起飞前5小时,根据目前网络发展实际状况,网上订票暂时一次预订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超过4人的情况请先选择电话预定,其次选择重新登录预定,此种情况下,甲方有及时核实的权利; 如果会员完成网上订票的时间距离其所预订的航班的起飞时间不足24小时,那么其所预订的机票将保留到航班起飞前1小时30分钟;如会员完成网上订票的时间距离其所预订的航班的起飞时间超过24小时,那么其所预订的机票将保留22小时30分钟;

   6. 甲方在此声明:通过Internet预定,甲方所提供的只是预定的的信息交换技术系统,除此之外的其他与服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保证自己或其他相关网上任何信息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即时性和可靠性。

    7.乙方不得采用万商旅行网进行虚假的预订及其他与实际预定无关的活动,甲方对连续进行虚假预定的订单有权采取技术或其他手段对虚假预定进行屏蔽和限制。

    8、为方便起见,万商旅行网采用了合作商家,包括酒店、航空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法律、金融和保险机构及其代理机构的部分内容和/或超级链接(hyperlink),甲方对链接到的任何网站上的内容不负责任,因链接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己承担。

    9、甲方一贯尊重公民的隐私。甲方收集乙方(会员)信息的目的是:1) 完成所提供的各项预订和积分奖励;2)联系乙方; 4)改进我们的服务和产品。乙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甲方只提供给直接向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应商家。甲方承诺不将乙方的个人信息与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做交易。此外,应法律或政府的要求,或为使甲方及/或其他机构、个人的正当权益免受侵害,甲方可能会向第三方提供某些用户个人信息。
 
    10、为感谢会员对万商旅行网的支持,万商旅行网采用给予消费会员积分奖励,让乙方会员在享受服务同时,获得其他实用的服务,积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有本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有关积分情况,请参积分说明

    11、由于网上活动的特点,决定了乙方除非特别需要与甲方单独协商并且得到甲方的同意修改上述条款,乙方只能全部默示接受以上条款的约束,在每次使用万商旅行网时阅读本约定条款注意修改部分,并同意接受修改内容。

    12、任何因使用甲方的服务及与此有关的任何合同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北京的法院解决。<<<